夫妻在婚姻中什么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婚姻中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赠与人或者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或者遗产只由夫妻一方继承的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什么情况下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
2021.04.19 142 -
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无约定情况下: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约定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情况下,不存在夫妻共
2021.02.19 204 -
婚姻中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共同财产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
2021.02.22 151
-
婚前财产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由夫妻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直接体现一定经济内容的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及义务、夫妻遗产继承权等。夫妻之间身份上的权利义务有: (1)夫妻有各用自己
2022-08-27 15,340 -
新婚姻法什么情况下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2022-10-06 15,340 -
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房产证上即使写一人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
2022-11-08 15,340 -
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一方的
2021-11-22 15,340
-
00:56
夫妻之间什么属于共同财产
首先,夫妻双方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结婚前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次,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动报酬;2、一方或双方从
1,118 2022.04.17 -
01:23
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婚房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名字的,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的出
3,075 2022.04.17 -
00:48
遗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表示遗产只给夫妻一方继承的,那么一方继承所得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
1,85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