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是什么?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是什么?

2022-09-12 17:57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2回复

专业分析: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四)及时报告事故,如实反映事故真相,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救援;(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抓实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是决定性因素,政府监管是重要因素,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大家都是输家,没有赢家。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心要放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上,思想上要高度警醒,做到真重视;业务上要学深学透,做到真明白;行动上要真抓实干,做到真落实。对于企业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行为,严管重罚是常态;无论是县级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还是企业,坚持遇事找说法,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必到底。要加强道路安全监管。县交通局、运管局要切实加强大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的司机、车辆源头管理,交警大队和片区联合执法中队要加大路面监管力度。要加强烟花爆竹、危化品安全监管。县应急管理局要严查三超一改和三违行为,严防零售店连片经营、超量储存,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要加大消防和公共场所安全监管和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要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做好国庆旅游安全应急预案,保障游客有序正常流动,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坚决确保旅游安全。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9.26 390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解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解释

    本条是关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又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也就是讲,除这些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死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

    2020.01.11 1,181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怎么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

    2020.01.08 2,097
专业问答更多>>
  •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条内容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治疗和妥善安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煤矿企业还应当为煤矿

    2022-09-11 15,340
  •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三条是什么意思?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其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防范应急措施,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

    2022-09-11 15,340
  •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三条是如何规定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及时报告事故隐患;(四)及时报告事故,如实反映事故真相,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救援;(五)法

    2022-09-11 15,340
  •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有什么内容?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相关领导责任。

    2022-09-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安全生产法三同时是指 01:25
    安全生产法三同时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三同时是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都必须严格按照建

    20,347 2022.04.17
  •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 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071 2022.04.17
  •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00:55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机关

    84,879 2023.01.2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