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民法上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

民法上处分行为与负担行为的区别

2024-08-26 09:5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08-26回复

专业分析:

1、法律效果不同。处分行为发生使相对人取得权利的法律效果,而负担行为的效力则在于使行为人承担给付义务。 2、处分行为以行为人具有处分权为生效要件,负担行为则不需要行为人具备处分权。 3、处分行为适用标的物特定化原则,即处分行为的标的物必须是特定的。负担行为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4、处分行为适用公示原则,负担行为没有这一要求。物权行为的概念及基本内涵物权行为是与债权行为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一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废止为目的,以交付或登记为要件的法律行为。在德国民法中,任何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等行为中,都会包含物权行为和债权行为。以买卖合同为例,买卖关系的成立,产生债权法上的请求权,产生债权关系,即请求权与被请求权的关系,但并没有产生物权变动的结果。因为还要有一个排它性的意思表示,在于用交付行为来证实这一意思表示之存在。根据这一意思表示,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物权行为理论主要包括以下一些主要的原则: 1、区分原则,又称分离原则,它是指权利主体承担的移转标的物的行为与完成物权的各种变动的行为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前者为原因行为,后者为物权行为,两个行为各有其独立的意思表示和成立方式,是两个相互分离的法律事实。 2、抽象原则,又称为无因性原则,指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靠于原因行为而独立,既原因行为的无效和撤销不能导致物权行为的当然无效和撤销,物权行为从原因行为中抽象出来,其构成要件与生效要件上有自己的特点。 3、物权变更的形式主义,也称公示要件主义原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物权变动的合意并不能直接引起物权的变动,需要有一个具有公示性的行为来表达或者说是来记载这一物的合意,而且,该公示行为不仅应该具有物权的一般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更应该具有表示该物的合意成立的效力,假如没有该公示行为,物的合意不能成立,物权的设立、变更和废止即为无效。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公司行为就是公司人员为公司做事的行为。 2、个人行为就是公司人员为自己做事。 3、两者的法律责任有很大不同:公司行为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责任,只能自己为自己负责。

律师普法更多>>
  • 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
    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

    职务行为和个人行为的区分主要是看主体身份。具体而言,要看行为人进行行为的时候,其主体身份是属于工作状态还是非工作状态,职务行为通常是指工作人员行使职务的行为,是履行职责的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地域范围内实施的行为

    2022.04.16 7,025
  • 执法许可与行政行为的区别? ? ?
    执法许可与行政行为的区别? ? ?

    1、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给付,是指政府通过给予

    2020.12.27 217
  • 如何区分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
    如何区分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

    合法行为与侮辱行为之间的界限即为行为人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受害人所享有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包括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2021.03.22 115
专业问答更多>>
  • 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与联系与区别与联系

    民事法律行为的严格称谓是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包括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

    2022-01-11 15,340
  • 非法占有行为与行为,行为的主要区别是

    非法占有和贪污行为:r一是客观行为不同。非法占有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等;贪污是利用

    2022-11-02 15,340
  • 索债行为与非法拘禁行为的区别

    非法拘禁罪,只要行为人以剥夺他人身自由为目的,非法拘禁他人,不论时间长短都是本罪既随,动机不同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虽然是索债,但是也构成了非法拘禁了。这里有个问题,就是债务关系时候合法,如果不合法,就有

    2022-10-07 15,340
  • 胁迫行为与欺诈行为的区别

    第三人实施的欺诈或者胁迫行为,使一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进行的法律行为,如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存在,受欺诈或者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该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在撤销

    2022-05-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01:56
    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区别主要有: 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而言,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更大,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相对小一些; 2、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违法行为如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而犯罪行为,由

    60,956 2022.09.05
  •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01:28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别

    第三人代为履行,又称履行负担,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协议,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义务,第三人并未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应对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责任。 合同债务转让有广义、狭义两种含

    1,423 2022.04.17
  • 行政法和行政法规的区别 01:09
    行政法和行政法规的区别

    行政法和行政法规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定义不同。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两者的具体内容不同;行政法由

    11,082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