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法第四十八条行政处罚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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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擅自收购烟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规定处罚的,按其所收购烟叶总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其违法收购的烟叶;擅自收购烟叶超过二千公斤的,视为数量巨大,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2、无准运证托运、自运烟草专卖品,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罚的,按照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总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当地市场价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3、烟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不合格烟草制品的,给予警告或者责令停产整顿。 4、销售霉坏、变质烟草制品的,责令其销毁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并处以其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5、领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经教育、处罚不改的,原发证机关可以吊销其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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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面履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依照规定,取消企业或者个人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
2020.07.18 404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是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
2020.01.13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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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条例第四十八条具体内容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举行听证七日前,将听证时间、听证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同时报告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2022-09-18 15,340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第六十八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实施检查等执法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2022-09-10 15,340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第三十五条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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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0 15,340 -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有哪些内容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由先立案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发生管辖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2022-09-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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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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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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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许可证怎么办理程序
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具体操作如下: 1、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办理,要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 2、从事烟草专卖零售的单位或者个人,首先要拥有营业执照,具备从事烟草零售等专卖的条件,例如:营业场所、位置等,准备好以上相关材料,向当地的烟草管
8,902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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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8,669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