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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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如果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销售者要求相应的赔偿。出卖人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的,出卖人有权向生产者追加赔偿。如果消费者是因为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相应的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各省人大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其本省的实际,制定的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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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都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指的是各省人大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其本省的实际,制定的条例。
2020.06.07 262 -
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知情权如何行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知情权行使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二,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三,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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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63条?
消费者在商品交易市场、展销会、租赁柜台,购卖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有协助消费者获得赔偿的义务;因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退出市场、租赁柜台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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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63条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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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1 15,340 -
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63条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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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7 15,340 -
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四川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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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社保缴费怎么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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