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六条新规是怎样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本条是对制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行政处罚法只对罚款决定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对于它的具体实施办法则授权国务院制定。
国土行政处罚办法包括的内容: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限期拆除 (五)吊销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是什么
本条是对行政处罚不使用或使用非法罚款、没收财物单据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罚款和没收财物都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个人、组织所作的经济上的处罚。没收的财物公开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罚款、没收财物必须是要式行为,行政机关必
2020.01.21 3,103 -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解释
本条是对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其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20.08.26 2,523
-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新规是怎样的?
省级、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2022-09-09 15,340 -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内容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022-09-09 15,340 -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新规定第二十八条
对拟给予较大数额罚款或者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
2022-09-09 15,340 -
国土资源XX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如何规定的?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有管辖
2022-09-08 15,340
-
01:04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行政处罚是触犯了行政法规规范的人,可能需要承担的,对于这些民事主体。如果是被责令需要承担相应的处罚,则需要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根据司法
3,190 2022.04.17 -
01:00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47 2022.04.17 -
01:17
行政处罚法明确行政处罚的主体是
行政处罚的主体主要有三类: 一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能够单独实施行政处罚权,但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比如: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换句话说,被授权的组织有权在授
1,93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