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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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财税、金融、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最新政策,于一季度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套型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允许其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四、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五、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数。暂定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售房。暂定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1套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六、加大土地供应及清查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土地出让时应明确地块中小套型住房的建设比例。七、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切实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筹集、供给和管理工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八、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以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为单位组织开发建设;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分期销售和分期交付的商品房项目,每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规模不得低于30000平方米;项目规模小于30000平方米的,应一次性申请办理。九、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在10日内一次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全部房源上网销售,严禁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十、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强化舆论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严格规范各类房地产展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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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三、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可贷额度 (一)贷款额度 1、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不超过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阁楼等价款)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3、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贷款期限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贷款期限加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之和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存量成套住房、建造住房、翻建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存量成套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剩余使用年限。 (三)首付款比例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四)可贷额度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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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政策
用人单位可按高层次人才的实际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年度基数调整时,应提供上一年度个人纳税证明作为调整依据。高层次人才受聘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规定延迟退休的,可以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根据国家规定延迟退休继续工作
2020.10.04 404 -
郑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020.03.03 199 -
徐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 (二)调整贷款申请条件。 (三)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四)调整首付款比例。 (五)调整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 (六)调整贷款期限。 (七)调整月还款额上限。 (八)开办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2020.04.07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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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及原公积金A类综合保障计划正常缴费期限或转入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期限,可以合并计算);(二)自有资金支付购(建
2022-01-27 15,340 -
苏州园区新政策
政策一:首套房、首改房认定标准放宽根据《意见》,除购买别墅外,个人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不论其面积大小,均可享受首套房有关优惠政策。个人购买首套房后,再次购买房屋,除增加住房面积、增
2022-02-11 15,340 -
常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继央行在十一小长假前松绑房贷之后,又一关于楼市的利好消息发布。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发文,要求放松各地公积金贷款条件,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今后公积金还将实现异地互认等。常州市住房公
2022-02-09 15,340 -
广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
2022-01-2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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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不相同,通常情况下,商业贷款的利率要高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 2、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不相同,购房者在申请商业贷款时,需要在办理房屋过户之前审核商业贷款,而公
8,18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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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区社保怎么查询明细
苏州园区社保查询明细的方式如下:在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登录就可以查询,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把身份证号和密码输入就能够查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
7,215 2022.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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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后是否还能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提取后,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 2、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 3、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4、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
12,240 202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