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订内容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一、关于着作权内容 本次修改从进一步简化权利内容、廓清权利边界以及减少权利交叉重合的角度出发,对着作权内容进行了下列调整: (1)参考世界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取消放映权,将其并入表演权; (2)考虑到原草案关于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设定以传播介质而非传播方式为基础,不能完全符合科技发展特别是“三网融合”的现状和趋势,因此将播放权适用于非交互式传播、信息网络传播权适用于交互式传播,以解决实践中的定时播放、网络直播以及转播等问题; (3)考虑到草案将修改权并入保护作品完整权后又在财产权部分增加了计算机程序的修改权,因此将计算机程序的修改权并入改编权,以免引起混淆和误解; (4)考虑到追续权本质上属于获酬权,因此将追续权单列一条规定(第十二条),同时参考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立法,增加可操作性,将追续权的权利范围限定为通过拍卖方式的转售行为。 二、关于视听作品 本次修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1)基于产业的实际情况,并参考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实践,将视听作品整体着作权归属由原草案中可以约定的规定改回为现行法中直接赋予制片者的规定;(2)明确规定原作作者对视听作品享有署名权;(3)明确规定原作作者、编剧、导演、以及词曲作者等五类作者对视听作品后续利用行为享有“二次获酬权”。 三、关于载体唯一性的美术作品 为回应社会唿声、解决实际问题,本次修改在第二十条增加了一款规定,一方面限制原件所有人的事实处分行为,另一方面明确规定其适用情形——仅适用于陈列于公共场所的载体唯一性的美术作品,此外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从其约定。 四、关于“孤儿作品” 本次修改在草案基础上吸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将“孤儿作品”的适用范围明确为报刊社对已经出版的报刊中的作品进行数字化形式的复制,以及其他使用者以数字化形式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两种情形。同时将提存费用的机关由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国务院着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 五、关于职务表演 考虑到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表演者与演出单位之间的关系问题,本次修改参照职务作品的规定,在第三十五条新增了关于职务表演的规定。职务表演的权利归属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其权利归属于表演者。但是对于集体性职务表演,如剧院表演话剧、剧团表演歌剧或者合唱等演出行为,其权利归属于演出单位。同时,为确保演出单位的权利,本次修改还赋予演出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免费使用表演的权利。 六、关于视听表演者权利 参考2012年6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外交会议通过的《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第十二条规定,并与前述视听作品着作权规定的调整保持一致,本次修改将视听作品中的表演者的权利赋予制片者,同时规定主要演员享有署名权和“二次获酬权”。 七、关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 对广播电台、电视台权利进行了下列调整:(1)将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从禁止权改为专有权;(2)根据前述播放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内容的调整,考虑到非交互传播已经纳入播放权的控制范围,因此删去原草案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 八、关于着作权“法定许可”制度 本次修改对着作权“法定许可”制度进行了以下调整:(1)根据权利人、相关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以及相关机构的意见,将着作权“法定许可”进一步限缩为教材法定许可和报刊转载法定许可两种情形,取消原草案第四十六条关于录音制作法定许可、第四十七条关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法定许可的规定,将其恢复为作者的专有权;(2)对于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允许当事人约定专有出版权,报刊社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其他报刊不得转载,同时在第五十一条规定专有出版权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推定为一年;(3)明确使用者在首次使用作品前进行一次性备案,将备案机构调整为相应的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4)增加使用者在法定期限内可以直接向权利人支付报酬的规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著作权法修订过几次
三次。1990年通过,2001年第一次修正,2010年第二次修正,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共6章,67条,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2020.07.14 1,021 -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一)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人身权。民法中一般的人身权多以民事主体的生命存续为前提,每个人无差别地享有;
2020.07.18 259 -
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
1、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 2、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 3、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 4、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
2020.01.13 274
-
著作权法修订草案
一、我国《著作权法》历次修订回顾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是1990年9月7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于1991年6月1日起施行。《著作权法》的制定工作始于改革开放之初,早在
2022-08-08 15,340 -
2010年著作权法修改的内容
2010年著作权法修改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六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
2022-03-14 15,340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内容
著作权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作品。
2022-09-12 15,340 -
修订版中国著作权法23条规定了什么内容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
2022-09-11 15,340
-
01:14
著作权的内容有哪些著作权的内容如下: 1、著作人身权,主要指的是作者通过其个人的风格所创作的作品,依法可以享有并获得的声望、名誉以及维护作品完整相关的权利,通常作者可以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并且不可以转让、剥夺或者限制,如果在作者去世之后,该权利则由其继承人、
916 2023.01.04 -
01:07
著作权的内容包含什么著作权是有期限地保护著作人知识财产的权利,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而非保护思想本身,著作权在一定期限经过后,著作财产权即归于失效。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
3,118 2022.04.17 -
01:35
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的区别是什么著作权和著作邻接权主要存在下面几点区别: 第一,享有权利的主体不一样。著作权主要是作品的创造者享有,具体包括法人、自然人以及非法人单位。而相比之下,邻接权由作品的传播者享有,比如出版者、表演者、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者等; 第二,保护的对象不一
3,386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