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第5条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浙江省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浙江省1995年12月发布的第61号政府令,施行多年后本办法已有不适应新形势的地方需要完善。1998年8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8月1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发布了《关于修改〈浙江省非机动车辆管理办法〉的决定》,对全省非机动车辆作了多方面的修改完善,使之更适应新的发展要求。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浙江省消防条例的条文意思
《浙江省消防条例》于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获得通过,这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
2020.08.25 373 -
黑龙江省大病救助条件
1.社会散居孤儿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3.低收入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4.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难以负担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
2020.07.27 417 -
浙江省司法鉴定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及其司法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
2020.06.04 332
-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第5条如何规定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信息交换制度,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整
2022-09-19 15,340 -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第5条新规是怎样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全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信息交换制度,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整
2022-09-19 15,340 -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第19条规定的?
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就地安置与异地安置、政府安置与自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对住房损毁严重的受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置,并发放过渡期生活补助或者生活必需品,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2022-09-16 15,340 -
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参照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确定,也可以参照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
2022-09-19 15,340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50 2022.04.25 -
01:00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08 2022.04.17 -
01:06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
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为,江苏省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9335元每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每月。 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通常是按当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 通常,单位会根据职工的基本工资确定社保缴费基
9,38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