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49条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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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抽验管理规定又名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是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在总结《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和广泛听取各地药监、药检及管理相对人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
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限期,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作改正,产品质量经复查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对企业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并经责令限期改正而又不改正的行为予以“曝光”;公告后经再次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停业,限期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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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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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30 15,340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49条怎么写
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收到检验报告后未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由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六十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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