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林地建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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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3、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4、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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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后,土地使用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批;林地使用申请表一式四份(须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复印件五份)2.县级林业行政部门首次接受的专业人员应当将专业人员派往林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填写《林地使用现场检查表》。经初步审查批准后,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具体措施,保证森林植被恢复不少于使用林地面积。经过地县级以上政府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印章。3.经县级林业行政部门初步审批,并经费用接受后,通知土地利用单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法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并使用单位。土地利用单位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批后,可以向当地银行报告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只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规定了处罚条款,而对其集体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没有明确规定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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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耕地遇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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