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食品加工厂建设怎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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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厂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工厂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工厂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拆迁产生的工厂员工停工或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员工经济补偿及安置费用,应当获得补偿; 第五,工厂设备及物料损失和搬迁的补偿,针对设备折旧或者搬迁时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物料搬迁的费用,都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搬迁奖励金,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提前搬迁或积极配合搬迁的奖励金。工厂拆迁通常涉及的土地、建筑物,设施设备和人员安置的内容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一定需要专业人士介入进行综合资产评估和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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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加工厂拆迁的补偿标准:1、对于厂房不能拆迁的房屋、建筑物损失的补偿,不能按农房的标准;2、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水池、植物道路等;3、对于不能搬迁的机器的补偿费用;4、对于设备的搬迁费用和机器的运输费用的补偿;5、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民用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供热及供冷为1个采暖期或者供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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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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