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放贷银行可追究借款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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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的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放贷的银行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1)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2)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5)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6)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7)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押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贷款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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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对保证期间的确定: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有关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和中止,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贷款方有权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的情况: (一)借款人采用欺诈手段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押权的,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三)不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四)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房屋或有价证券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其他由于借款人原因,影响借款偿还或损害贷款方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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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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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哪些情况,放贷银行可追究借款人责任?
申请贷款的人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放贷的银行可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1)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 (2)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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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1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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