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停止执行与暂停执行的差异

停止执行与暂停执行的差异

2024-12-10 19:3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2-10回复

专业分析:

暂缓执行是一种制度,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依职权或根据当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决定对某一项或几项执行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担保暂缓执行。根据我国现有立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执行实践的做法,暂缓执行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 1.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或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出; 2. 必须有法律规定的事实的理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执行程序开始后,除法定事由外,人民法院不得决定暂缓执行; 3. 当事人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4. 暂缓执行有一定的期限。 中止执行是指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停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止执行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2. 案外人对执行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4.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5.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暂缓执行与中止执行相同之处是在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法定事由的出现,暂时停止执行程序都是维持原有的执行效果都是有条件恢复执行。 暂缓执行与中止执行不同之处: 1. 启动程序的法定事由不同。启动暂缓执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3条、第7条、第9条启动中止执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的第256条; 2. 作出法律文书的机构和名称不同。暂缓执行由执行法院或者其上级法院作出,受托法院在委托法院通知驳回案外人异议、作出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裁定期间可以作出暂缓执行决定,名称是暂缓执行决定书中止执行由执行法院作出,受托法院无权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名称是民事裁定书; 3. 期限不同。暂缓执行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因特殊事由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而中止执行未有期限限制; 4. 恢复执行的条件不同。暂缓执行的恢复执行条件是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者作出决定暂缓执行的事由消失,中止执行恢复的条件是中止执行的条件消灭。

法律依据:

《暂缓执行规定》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暂缓执行; (一)上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执行争议案件并正在处理的; (二)人民法院发现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有错误,并正在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审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六十三条   受委托人民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相关的判决是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建议尽快找专业律师咨询,作为您身边的法律服务平台,凝聚全国各地27万+高效率、服务评价好的专业律师团队,直接在线咨询我们,省时省心!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一、案外人对所要执行的财物或是行为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二、一方当事人确实有客观原因致使无法继续执行程序,例如: 1.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并从其死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尚未明确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2.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并从其终止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三、其他情形,例如: 1.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 2.被执行的财物是其他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所争议的标的,因而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3.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4.仲裁裁决的被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执行法院或者提审该案件的上级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本案执行的; 6.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等。 上述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依您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对案件的执行。

律师普法更多>>
  • 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可不可以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可不可以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不可以停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原裁定,不予执行该

    2020.03.16 144
  • 执行异议可以停止拍卖吗
    执行异议可以停止拍卖吗

    在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期间一般不会停止拍卖等执行措施,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之后,人民法院应当

    2021.05.28 477
  • 法院暂停执行的期限
    法院暂停执行的期限

    没有中止执行期限。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就可以恢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2021.06.03 32
专业问答更多>>
  • 关于执行异议复议期间执行停止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被限制出境的人认为对其限制出境错误的,可以自收到限制出境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

    2022-07-10 15,340
  • 执行停止了吗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

    2022-07-21 15,340
  • 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的权责差异

    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首先,在聘用机制上,非执行董事与公司之间并未产生其他类型的契约关系,而执行董事则被视为公司的雇员。其次,在权力分配上,非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对执行董事进行监督、审查

    2024-11-05 15,340
  • 死刑立即执行会停止执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

    2023-05-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 01:02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

    强制执行中止满3年不再执行一般是指,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1、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2、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6,053 2022.04.17
  • 被执行人在异地,本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00:47
    被执行人在异地,本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被执行人在异地,本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本地法院还可以申请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协助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

    5,184 2022.05.11
  • 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 00:57
    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

    申请执行后多久才执行,需要具体分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可以半年后申请提级执行。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

    4,564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