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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现职人员能当辩护人否?

2022-11-02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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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2回复

专业分析:

公安机关的现职人员一般是不能当辩护人的,除非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经人民法院的准许,是可以作为被告的辩护人的。相关法律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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