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屋升值了的部分需要在离婚时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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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一般不分配,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是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个人房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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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升值了的部分不一定需要在离婚时分割。如果房产是自然增值的,则增值部分仍属于夫妻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出于投资目的所买,则增值部分可认定为是投资收益,在夫妻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方在婚内投资获得的收益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婚前的房屋升值了的部分不需要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因为婚前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即使升值了,升值的部分也是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法律规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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