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股东责任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有以下情况股东承担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足额出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5)公司法第九十五条【发起人法律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出现以下情况可以追究股东责任: 1、股东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 2、股东不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3、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什么情况下需要追究股东责任
可以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况: 1、公司股东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股东责任,即让股东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那么也应当让股东对
2020.01.27 110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中介责任?
可以追究中介的责任的法定情况如下: 1、中介公司没有履行必要提醒、告知义务的; 2、中介未提示特殊产品的交易风险; 3、中介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4、中介隐瞒服务或者产品弊端; 5、中介审查不到位; 6、中介规避限购令。
2021.01.07 80 -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2020.06.25 108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股东责任
有以下情况股东承担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
2022-11-07 15,340 -
什么情况下要追究股东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
2021-12-21 15,340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2022-07-17 15,340 -
什么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022-05-07 15,340
-
00:57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保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可以保释犯罪分子的情况如下:第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怀孕或者正
1,473 2022.04.17 -
01:02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1,302 2022.04.15 -
01:15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交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延期交房的情况主要有两种: 1、由于政府手续延迟办理,或者因为施工延迟、市政配套延迟等情况导致的房屋延期交付,购房者应当给开发商一定的宽限,双方可以约定将交房时间延后; 2、因情势变更或者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的,开
55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