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能否转,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经济适用房满5年取得房产证后能转让。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五年内不得交易,交易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经济适用房不能转商,但是可以有房产证,满五年后,缴纳相关费用后可以转让。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物业的管理费。
-
经济适用房是否不能转商
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不能转化为商品房房产证,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以后可以交易,但是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 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房产证与普通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同。
2020.03.23 108 -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的手续有:领取网签号进行网签;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网签后缴纳契税;凭契税完税凭证领取登记过户号;交纳土地出让金;审核通过办理转商品房过户手续;领取房本。
2021.03.09 131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具体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满3年;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可支
2020.11.21 82
-
经济适用房具体是什么
1、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的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
2023-05-14 15,340 -
经济适用房能否转让
经济适用房能转让,但有条件。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
2022-06-29 15,340 -
经济适用房是否不能转商
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不能转化为商品房房产证,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以后可以交易,但是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 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房产证与普通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同。
2023-07-13 15,340 -
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具体是什么?
经济适用房是指按照国家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安排的住宅。 国家统一下达计划,土地使用一般实行行政划拨,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半征收各种批准收费,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与商品房相比,
2021-10-31 15,340
-
01:04
什么条件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可知,经济适用房属于政府推出的福利性住房,收入低、住房困难的民众可以申请,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家庭中至少要有一个成员,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五年时间以上。其次,家庭收入符合市、县
1,538 2022.04.15 -
01:11
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吗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具体分析如下: 1、经济适用房是有房产证的,但是不能转化为商品房房产证。经济适用房的房产证与普通商品房的房产证不同; 2、经济适用房的职工拥有有限产权,5年内不得交易,住满5年按一定比例购买获得全部产权后可以依法领取房产
158 2022.12.11 -
00:59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申请应符合以下的三个条件: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
8,94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