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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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这些规定现在逐渐暴露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问题。为此,草案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内容,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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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落户条件
1、放宽“先落户再就业”适用人群的范畴,从原先要求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改为“毕业1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生”。 2、将专科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人才的落户社保缴纳年限要求,从原先的1年改为6个月。 3
2020.05.18 242 -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本条例所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人工影响天气,是指为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在适当条件下通过科技手段对局部大气的物理、化学过程进行人工影响,实现增雨雪、防雹、消雨、消雾、防霜等目的的活动。
2020.05.22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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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如何?
燃气计量表和加气机等计量器具在安装前应当由燃气经营者向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每批次首次强制检定的平均示值误差应当趋向零。未经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安装。前款规定的计量器具使用期限届
2022-09-24 15,340 -
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如何?
申请人应当向市、县(市)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燃气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022-09-24 15,340 -
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如何
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报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燃气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单位敷设地下燃气管道的,应当委托具有
2022-09-24 15,340 -
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如何
燃气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标准以及技术规范,并依法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燃气工程质量和安全。
2022-09-2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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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1,012 2022.04.25 -
01:03
燃气更名可以网上办理吗燃气更名可以网上办理。目前部分城市可以在网上办理燃气过户,但大部分城市还是只能去到业务厅办理。更名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出具原开户人身份证原件,应提供下列的其中一项资料; 2、已注明统一燃气过户的购房买卖合同,
18,512 2022.05.11 -
00:52
燃气初装费国家规定什么时候不用交燃气初装费国家规定,到2000年底取消的收费项目。1999年财政部、国家计委在批复地方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时,已明确规定到2000年底取消的收费项目,必须取消。除统一公布取消的及限期取消的收费项目外,其他涉及住房建设的行政事业性
11,21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