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范围规定是什么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范围规定是什么

2022-07-03 15:3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天津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03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规定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范围如下: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民事诉讼法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 第一节级别管辖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节地域管辖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法院的管辖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权和区域管辖权。人民法院一级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重要权限。区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在各自管辖范围内确定审判第一审经济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律师普法更多>>
  •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

    2020.07.16 189
  • 不在法院管辖范围能立案吗
    不在法院管辖范围能立案吗

    一般情况下,不在法院管辖范围不能立案。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020.09.08 830
  • 约定管辖法院的范围
    约定管辖法院的范围

    约定管辖的范围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纠纷双方可以约定管辖权。但是只能约定地域管辖,不能对级别管辖进行约定。约定关系的注意事项有:1.在审理级别上,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2.在管辖类型上,协议管辖限于非专属管辖的诉3.在表现

    2020.09.27 443
专业问答更多>>
  • 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范围有哪些

    针对不动产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2022-06-29 15,340
  • 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范围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据此条规定,原告是

    2021-06-01 15,340
  • 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范围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022-02-03 15,340
  • 原告的所在地法院管辖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

    2022-03-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01:05
    劳动争议管辖法院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应当先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中国境内的企业和职工

    2,322 2022.04.17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387 2022.04.17
  •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00:58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

    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刑事案件有权立案侦查; 2、使用各种秘密侦察手段的权力,包括秘密监视、秘密搜查、使用秘密力量进行内线侦察和阵地控制,以及使用秘密的技术手段等; 3、有权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实行

    7,135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