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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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强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确定纳入服务管理的流动人口范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遵循公平对待、便捷服务、合理引导、规范管理的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市)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及时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变更居住地址的; (二)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及时登记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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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聘用单位应怎么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责任
依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织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 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派出所。
2020.06.01 184 -
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市)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及时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或者申报变更居住地址的; (二)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及时
2020.02.05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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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46条规定如何?
流动人口在本办法施行前领取的暂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并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持有人享有的权益和公共服务,有效期满需要继续居住的,依照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2022-09-08 15,340 -
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43条是如何规定的?
本办法所称居住证,是指流动人口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居住的证明和享受权益、公共服务的有效证件。
2022-09-08 15,340 -
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有什么规定?
首次申请领取、到期换发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住证工本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定。
2022-09-08 15,340 -
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第10条内容是怎么样的?
流动人口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2022-09-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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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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