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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保障性住房条件
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具有本市户籍;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财产总额不超过财产限额;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等。
2021.03.25 225 -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公租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因此,申请不同类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不同的申请条件才能申请到相关的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1、公租房: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家庭人均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2022.02.27 4,919 -
保障性住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保障性住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规划设计院进行房产地形测绘,换取入库通知书,规划局验收后规划许可证副本换为正本;资料报送城建档案馆换取回执,凭回执、竣工资料送质监站申请验收,领取单位工程竣工证明书;到建设局窗口备案,给予回执单;缴纳税金开具完税证
2021.01.24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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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市房产管理部门会同市发改、住建、财政、国土资源、规划等部门,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和全市的住房需求,结合财力状况、资源环境条件以及人口规模和结构等,编制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
2022-09-29 15,340 -
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30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申请保障性住房条件的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一)孤寡老人;(二)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大疾病、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
2022-09-26 15,340 -
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
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当根据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中单独列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供应。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和储备土地应当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年度保障性住房(
2022-09-29 15,340 -
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承租保障性住房或者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解除合同,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停止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一)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内居住的;
2022-09-2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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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管理办法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8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使用与退出、法律责任、附则6章39条,自2012年7月15日起施行。根据相关
2,721 2022.04.17 -
01:1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754 2022.04.17 -
01:07
城管抢东西行为犯法吗
城管抢东西行为犯法。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先向小贩出示证件,如果没有出示证件就强行没收。可以视其抢劫,是违法的。目前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城管有没收私人财产的权利。城管人员暂扣物品的,应依法出具暂扣物品告知书。城管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
4,400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