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主犯从犯如何量刑标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根据你所述情况,如果没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那么按五年以下量刑。主犯很难定为缓刑。 2、依据: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寻衅滋事主犯从犯量刑标准有: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从犯,一般是依据犯罪的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微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寻衅滋事犯罪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问题: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10.01 185 -
寻衅滋事累犯如何量刑?
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
2020.09.10 107
-
寻衅滋事主犯从犯量刑标准
1、寻衅滋事罪的法定量刑幅度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本案中被害人重伤,一般情况下,直接致害人或三名殴打司机者会按照故意伤害(重伤)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定量刑幅度为三到十年有期徒刑或拘役。 3、如
2022-01-19 15,340 -
寻衅滋事主犯从犯的量刑标准
1、根据你所述情况,如果没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那么按五年以下量刑。主犯很难定为缓刑。2、依据: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2022-03-11 15,340 -
寻衅滋事罪主犯从犯量刑标准,寻衅滋事罪从犯是什么意
1、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
2022-04-26 15,340 -
寻衅滋事罪从犯,主犯从犯量刑
涉嫌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
2022-04-06 15,340
-
01:28
寻衅滋事如何量刑
根据刑法规定,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的,破坏社会秩序的,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公共场合任意殴打他人,导致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或者通过恐吓他人等形式,导致情节恶劣的; 3、强拿或者硬要共有或私有财产,
9,048 2022.04.17 -
01:02
刑事寻衅滋事量刑标准
寻衅滋事罪一般判处犯罪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量刑主要看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或者轻伤的人数,以及随意殴打他人的次数。对于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或者随意殴打特殊人群,如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
1,573 2022.04.15 -
01:03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寻衅滋事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行为人随意殴打伤害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形; 2、谩骂、恐吓他人、故意拦截、追逐他人,情节恶劣的情形; 3、在公众场合胡乱起哄,故意捣乱,形成公共场合秩序紊乱的情形; 4、侵占公私
6,81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