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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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天津公积金app或到中心各区管理部申请提取。 2、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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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按照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购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 (二)建造住房的,提供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2020.01.31 243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9.26 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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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6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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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第二十八条有什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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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5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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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设区的市、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对住房保障对象遵守本办法和合同约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查阅、记录、复制保障对象与城镇住房保障相关的资料,了解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
2022-03-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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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扣工资比例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根据相关法律规
4,539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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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2,750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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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如下:1、如果已婚的话,要提供结婚证书和复印件;2、已婚人士需要提交丈夫和妻子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作为鉴定材料,未婚人士也需要提供身份证和复印件;3、如果有房子,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及其复印件。租房子的话提供租赁房屋
8,57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