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有什么规定?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有什么规定?

2022-09-15 08:2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5回复

专业分析:

医疗机构制剂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了诈骗罪的定义以及诈骗罪的处罚。诈骗罪定义及处罚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普法更多>>
  • 交通法五十六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怎么处理
    交通法五十六条第六十三条规定怎么处理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0.10.11 1,212
  • 药品管理法一百二十六条解释
    药品管理法一百二十六条解释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

    2020.11.15 2,075
  •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是关于商量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定。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限定在特定要求和流程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能够解除

    2020.07.12 745
专业问答更多>>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条是怎么规定的?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一)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

    2022-09-14 15,340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如何规定的?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及其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中违反本办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2022-09-14 15,340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原文内容?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一)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

    2022-09-14 15,340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什么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生产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定期汇总分析,汇总国内外安全性信息,进行风险和效益评估,撰写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的撰写规范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负责制

    2022-09-1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药品管理法十倍赔偿 01:10
    药品管理法十倍赔偿

    药品管理法没有十倍赔偿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

    5,356 2022.04.17
  •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有什么 01:10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有什么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有: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

    1,330 2022.05.13
  • 十六岁杀人怎么判 01:13
    十六岁杀人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对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毒罪的,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

    1,627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