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取现要求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取现条件具体如下:(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八)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十二)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公积金取现的要求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主要是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公积金取现是什么要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020.01.05 151 -
公积金取现条件有哪些?
提取公积金的法定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时可以取现;遭遇重大疾病时可以取现;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取现;退休时可以取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取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可以取现。
2020.05.19 166 -
公积金提现要求
公积金取现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时可以取现;遭遇重大疾病时可以取现;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取现;退休时可以取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时可以取现;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可以取现。
2020.02.17 157
-
公积金取现有哪些要求?
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
2022-06-07 15,340 -
公积金取现有哪些要求
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
2022-05-12 15,340 -
公积金取现要求
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
2022-07-11 15,340 -
公积金提取要求有哪些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
2022-06-04 15,340
-
01:04
公积金取现需要什么手续公积金取现需要的手续如下: 1、职工向单位申请提取公积金,由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职工向单位提交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件,由单位给予提取公积金证明; 3、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4、准予提取的,公积金
2,120 2022.04.17 -
00:52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2,761 2022.04.15 -
01:29
企业取名有哪些要求企业取名的要求: 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如果确实有特殊需要的,须经过核准之后,企业才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名称要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要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的名称中禁止
4,42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