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政策一览表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汇总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因交通事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8元/年;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242元/年; 3、城镇居民年消费性支出:19244元/年; 4、农村居民年生活消费支出:9870元/年; 1、医疗费:医疗费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100元/天。 4、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986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2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2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9860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28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8、被抚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277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3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交通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住宿费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元/天×住宿天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丧葬费:28735元;13.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62396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64840元; 14、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
2021.03.05 442 -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员工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有以下内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也不同。具体的赔偿金额还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
2020.05.15 623 -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
2020.05.06 379
-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1年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1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1年江苏省国民
2022-02-05 15,340 -
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表
2016年赔偿表暂未出台,按照往年惯例,一般在每年的5月份出台。r2015年浙江省(除宁波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数据来自浙江省2014年统计公报)r一、2014年度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
2022-03-14 15,340 -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1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3年度)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3年
2022-02-06 15,340 -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电传 苏高法电【2012】181号签发人:夏正芳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1年度)的通知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2022-04-05 15,340
-
01:57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般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技术性的法律文书,同时它也是公安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的相应书面的依据;一般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人民检察院针对交通肇事者是否要提起公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通常也是法院在对嫌疑人
976 2022.04.17 -
01:03
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多少一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误工时间
1,660 2022.04.17 -
01:09
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按责任分类有以下几点: 1、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3、主次责任。
770 2022.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