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61条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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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的理解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定代表人是一个自然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在津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且拟继续在津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未满16周岁、在津就学或从事流动性作业的境内来津人员,根据需要,可以《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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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民法总则第61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
《民法总则》已经失效,《民法总则》第61条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现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021.04.11 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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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5 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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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61条规定如何?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个人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并纳入本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企业,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5年内禁止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经营。
2022-09-20 15,340 -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61条规定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个人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并纳入本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企业,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5年内禁止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经营。
2022-09-27 15,340 -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61条规定: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个人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并纳入本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企业,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5年内禁止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经营。
2022-09-29 15,340 -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61条
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个人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并纳入本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的企业,其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5年内禁止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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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保障服务费是什么租车基本保障服务费包括: 1、车损保障; 2、第三者责任险; 3、车损无忧。 基本保障服务为租车的必选项目,基本保障服务费商户按照车型设置,根据车型不同,基本保障服务费不同,具体可以从APP上查询。不同app的基本服务保障费不同,具体要根据
11,399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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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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