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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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原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已经与现行政策不相符了,所以必须修改。该法第十八条以及相关条文都要做适当修改,配套的法规规章也需要做相应的修订。一是因为计划生育法律规范了公民的生育行为,是公民生育行为的底线;二是因为两孩生育政策与原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生育政策不一致。更何况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原先的相关条款也要经过一定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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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9.26 420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解释
本条是关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又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也就是讲,除这些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死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
2020.01.11 1,227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2020.07.08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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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修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当事人双方各处500元罚款:(一)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第一个子女的;(二)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申请领取《生育证》生育的。(三)不符合法
2022-09-10 15,340 -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
接受长效节育手术后,因子女死亡或者残疾等特殊情况且符合再规定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施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手术费用按节育手术费用的支付办法执行。
2022-09-12 15,340 -
上海市XX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十三条规定全部内容第十三条规定全部内容?
所在地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2022-09-17 15,340 -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条
工作应当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与增加妇女受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和创建文明家庭相结合。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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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次修订实行的时间为
现行的教育法是2015年实施的。具体如下:公国现行的《教育法》是2015年12月27日修订的,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
3,551 2022.04.17 -
01:08
三年以上的借条还能起诉吗
债务人写下借条的三年以后,债权人还可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条在债务人还清全部款项时失效,在此之前,债权人均可以欠条为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时起算,但是如
2,23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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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生的孩子属于谁
第三者生的孩子属于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抚养权归属生父母。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如果生父母不能对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可以由法院来判决。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
1,26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