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什么叫行政赔偿的管辖

什么叫行政赔偿的管辖

2022-06-30 10:1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宁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30回复

专业分析: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管辖。 第八条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1)被告为海关、专利管理机关的; (2)被告为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 (3)本辖区内其他重大影响和复杂的行政赔偿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和复杂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和复杂的第一审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请求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或者对行政赔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对同一当事人作出限制人身自由和对财产采取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由受理该行政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或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行移送。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 依前款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时,应当逐级进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十条,赔偿请求人因同一事实对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与下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管辖的种类有: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的转移。 其中,级别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地域管辖是指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指定管辖是指当管辖情况不明,或者管辖发生争议,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事实上不能管辖时,可以由上级法院指定下级法院管辖或指定某下级法院不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 而管辖权的转移指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

律师普法更多>>
  • 什么叫“移送管辖”
    什么叫“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指的是某一具体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受理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自己管辖,此时该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而且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不可以拒绝。如果移送之后受移送法院仍然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也不具有管辖权,此时,不能再进行移

    2020.08.02 288
  • 什么叫立案管辖
    什么叫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指的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以及法院系统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制度,换句话说也就是公安司法机关系统在受理刑事案件上面的分工以及法院系统内部一审的分工。我国法律授予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立案方面的权限范围

    2022.04.16 3,605
  • 什么叫移送管辖
    什么叫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的条件有: (1)移送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2)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2020.07.25 137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叫行政赔偿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非法拘留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

    2021-10-28 15,340
  • 行政赔偿管辖法院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2022-06-18 15,340
  • 什么叫管辖权?

    管辖权系指,某诉讼案件在确定民事法院具有审判权后,决定由哪一个“民事法院”进行审理之权限,故管辖权又被称为“具体的审判权”。而由上述可知,必先有审判权,才有管辖权之问题;若没有审判权,自无庸讨论是否具

    2021-08-22 15,340
  • 行政赔偿案件管辖标准是什么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管辖。 第八条赔偿请求人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请求涉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

    2022-06-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赔偿的范围 00:55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以下的七个方面,具体如下: 1、违法拘留或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

    1,892 2022.04.17
  • 什么叫管制拘役 01:31
    什么叫管制拘役

    管制拘役是我国刑罚体系中主刑的种类,具体来说: 一、管制: 1、概念:管制是指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并采取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劳动问题: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不强制劳动,在劳动时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3、期限问题 (

    2,900 2022.04.17
  • 什么是审判管辖 01:11
    什么是审判管辖

    审判管辖指的是法院之间关于审判案件的权限的划分。主要包括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两类。 法定管辖指的是法律明确规定某类案件由某些法院进行管辖,分为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级别管辖又分为基层法院管辖、中级法院管辖、高级法院管辖以及最高法院管辖

    2,775 2022.04.15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