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周岁以上能否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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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时间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的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从上述规定可知,我国法律并没有从年龄上来限制误工费计算的条款,更没有规定年满60岁后就没有误工费。其次,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损失,其具有一种补偿的性质,计算标准只与受害者是否耽误工作减少收入有关,跟年龄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即使是年满60周岁,只要还在创造价值,有实际收入,并且能够证明该收入的,就应该得到合理的误工补偿。再次,劳动权是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法律并没有规定年满60周岁就不能劳动。相反,在现实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大多年满60周岁的人都在为了家庭的生活而继续奔波劳动,其劳动收入仍是整个家庭唯一或是主要生活来源,如果误工损失得不到赔偿,其家庭的生活保障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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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人员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一般在计算的时候是会以二十年为标准,每增加一年就会减少一年的赔偿;而对于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一般直接就会按五年来进行计算赔偿。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在当事人年龄已满六十岁时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再被我国法律保护,自然就不存在工伤赔偿。所以六十岁以上在用人单位做工受伤是不会涉及到工伤赔偿标准的问题,具体可以参照人身损害的标准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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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60周岁能赔偿吗
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20.01.17 172 -
满60周岁能否要求误工费的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的本质是补偿受害者因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损失,计算标准只与受害者是否耽误工作减少收入有关,跟年龄没有直接关系。 即使是年满60周岁,只要还在创造价值,有实际收入,并且能够证明该收入的,就应该得
2020.03.13 208 -
60岁以上能进行民事赔偿吗
60岁的人要民事赔偿上百万但是没有能力,在法院核实被告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之后,则会中止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法院也会终止执行。民事纠纷没有赔偿能力是不会被拘留的,除非有拒不执行,藏匿财产等行
2020.11.30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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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年满60周岁能否得到赔偿呢?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第一款规定,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2022-07-08 15,340 -
年满60周岁的还能得到赔偿吗?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受害者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
2022-10-23 15,340 -
60周岁以上可以要求赔偿吗?
好,有权主张。退休年龄与劳动能力没有必然联系,误工费应以实际误工损失为依据,只要产生了误工损失就应当赔偿误工费。第一、达到退休年龄与无劳动能力没有直接关系。退休年龄是根据全体职工的通常劳动状况确定的,
2022-10-25 15,340 -
60岁以上不满60周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
2022-08-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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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
男士退休60周岁还是65周岁
男性退休年龄为六十岁。男性需要年满六十周岁,女性需要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就可以退休。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
8,83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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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受到侵害时,如果出生时为死胎的,这时候可以由孕妇本身代为求偿,因为胎儿在母体中受到损害,母体也会相应的受到一定损害,就可以由母亲作为被侵权人,请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胎儿出生时是存活的,这时候胎儿就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1,718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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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是怎么补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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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