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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2022-01-2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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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可以带上能证明你工作年限的一些材料,如培训资料、公司收据、会计凭证、工作证、工卡、社保缴费收费、社保卡、医保卡、工伤鉴定结论、伤残证明书、公司通知书,或工资、奖金、劳保用品领取清单等,申请劳动仲裁。这些材料单位也有义务提供。如果你感到势单力薄,一个人难以完成申请仲裁、起诉等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律师代理往往可以起到当事人意想不到的效果,获得的补偿或赔偿可能会是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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