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定义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定义

2021-11-20 09:50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11-20回复

专业分析:

从以下几个方面区分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一是犯罪原因不同。寻衅滋事是无事生非,故意伤害往往是事出有因。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寻衅滋事一般不会损害特定的个体,而是出于寻求精神刺激的动机随意选择受害者;故意伤害往往是故意选择受害者。第三,行为特征不同。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行为特征主要是随意殴打他人。随心所欲,从字面上理解为随心所欲,但具体到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应该有一些可操作的标准。【案例】犯罪嫌疑人何的妻子去世后,被介绍认识邻村潘相识,生活在一起。但是潘某的一个亲戚不同意两人的婚事,找到受害者李某帮忙把贺某赶出去。有一天贺某夜宿潘某家,受害人李某便敲门窗,塞纸条骚扰。贺某觉得自己被欺负了,于是和儿子贺乙商量找人教训李某。2013年2月3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何某、何乙与郭甲、郭乙、刘某、杜某等12人合作,乘面包车来到受害人李某家,由郭甲、郭乙负责开车接应,何某、何乙、刘某、杜某等8人手持钢管等工具强行闯入受害人李某家,对李某家中的洗衣机、摩托车、门、窗、茶几等财物进行疯狂砸碎,导致李某面部受伤后逃离现场。被破坏财产的总价值为人民币5729元。李某之损伤已构成轻微伤。【判决】犯罪嫌疑人何某等应当认定寻衅滋事罪。首先,从犯罪动机和目的来看,犯罪嫌疑人何某与邻村潘某相识并生活在一起,不希望潘某的亲戚不太同意,于是找李某通过塞纸条、敲玻璃等方式进行骚扰。贺某认为自己被欺负了,为了炫耀自己的实力,耍威风,给李某一个教训,于是聚集了10多人到李某家进行威胁、警告,进而实施犯罪行为。其目的的只是为了让受害者李某认错,不再阻止贺某与潘某同居,不以破坏李某家庭财产、殴打李某人为目的。第二,从侵犯的客体来看,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与非公共场所人们遵守共同生活规则所形成的秩序。虽然被害人李的家不属于公共场所,但犯罪嫌疑人何在被害人李的家中被砸,容易让人怀疑社会管理秩序,严重破坏人们遵守的共同生活规则形成的秩序。换句话说,对于被害人李的村民来说,他们会不自觉地害怕自己生活的家变得不安全。因此,犯罪嫌疑人何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人们共同建立的共同生活应该遵守的秩序和内心的平静。第三,从犯罪原因来看,犯罪嫌疑人何因被害人李某塞纸条、敲玻璃等行为,觉得自己被欺负了,即聚集多人到李某家中进行打砸,其原因缺乏合理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更多的是出于耍威风、教训他人的目的。第四,从侵权对象来看。犯罪嫌疑人何某因为觉得自己被李某欺负了,他要教训一下李某,就聚集了很多人到李某家里滋事。对何某以外的嫌疑人来说,不问青红皂白,对李某家中的财物进行任意打砸,其打砸行为是随意的,而不是预谋和计划,其受损对象可视为不具体、模糊。基于以上分析,不难得出结论,犯罪嫌疑人何的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犯罪原因、采用的犯罪手段和社会负面影响都符合寻衅滋事罪的主要特征。所以最好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而寻衅滋事罪的对象是随意的,不特定的。 3、在客观行为方面。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的起因往往是因为小事或者根本没有任何原因,行为人是为了寻求精神刺激而无事生非,以一种不是理由的理由随意殴打他人。而故意伤害从行为人实施的手段上看明显具有伤害的故意,伤害他人一般不具有随意性。 4、从二者侵害的客体上来说,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而不是他人的生命权或者其他权益,侵害的客体比较单一。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相对比较复杂,既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有可能还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但是寻衅滋事罪以侵害社会社会公共秩序为主要特征。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 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 而寻衅滋事罪的对象是随意的,不特定的。 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的

律师普法更多>>
  •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

    1、主观故意上。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坏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从行为侵害的对象向上来看,故意伤害罪的被害人是明确的、特定的。而寻衅滋

    2020.06.13 140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2020.04.03 91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1、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是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2、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人; 3、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

    2020.09.03 167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01:16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分以下三项: 1、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是基于伤害他人身体的故意; 2、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人; 3、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而故意伤

    405 2022.10.08
  •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00:53
    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的区别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寻衅滋事是随意殴打他人,行为人的动机是发泄不良的情绪,殴打的原因,殴打的对象,手段,都具有随意性,而故意伤害在于行为人一般都有直接明确的伤害故意和目的,伤害他人的原因,对象一般都具有特定性;2

    2,902 2022.04.17
  •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 01:28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

    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主观故意不同。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故意是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希望并且放任这种行为的发生。寻衅滋事罪是故意寻衅滋事,破环公共场所等社会秩序,并造成公共产所秩序严重混乱; 2、行为侵害的对象不同,故意伤害罪

    561 2022.07.02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