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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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也称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本身并不存在过失,但是由于存在特定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预告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一些举证责任问题: (一)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另行安排工作,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以及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都规定,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这就意味着,医疗期届满后,企业需要证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到工作,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这道程序。 (二)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履行预告程序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这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需要明确工作量。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单位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成了劳动者被证明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重要证据。 2、经培训或者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个程序:必须先培训,或者调岗,如还不能满足新的岗位要求,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被证明还不能胜任工作,必须要能证明。为防止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生举证不能的风险,企业需在劳动合同中或在岗位说明书中确定员工的工作量,如果因此而培训员工的,还需要保存相应的培训资料。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解除的举证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用预告通知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操作时要注意必须证明同时符合的两个条件: 1、要证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导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情况,如单位迁移、被兼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撤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就某一种情形出现是否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认识不一致,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法院裁定。 2、要证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或者中止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即与劳动者要先走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程序,只有经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全部内容。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书是为了保证相应的劳动合同以及被解除的书面证明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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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离职,不承担其它的法律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发出的对方应明确,唯一;明确劳动关系或合同具体情况;明确合同终止原因和程序;说明是否需支付赔偿金,并明确各种待遇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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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要注意下列问题: 1、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试用期内解除合同需要做好工作交接,避免因没有交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金,或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
2020.03.20 157 -
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有下列注意事项,1.要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已经条件是否合法。2.离职时要办理好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以及让单位开具离职证明。3.结算好工资。4.注意是否需要单位支付补偿金等等。
2020.07.12 250 -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2020.03.19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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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医疗期满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 (1)必须满足"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条件; (2)提前30日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
2022-05-18 15,340 -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2021-04-17 15,340 -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1、寻找单位的违法行为,随时向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 2、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
2021-03-25 15,340 -
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些哪些?
(一)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需经过用人单位同意,且自其提出书面通知之日30天期满,劳动合同即正式解除。但是劳动者需要注
2022-05-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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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注意的事项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签订合同时,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 2、劳动者要了解今后进入单位后所担任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写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好
3,897 2022.05.11 -
00:57
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审查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否和约定的一样。签合同的具体注意事项有: 1、注意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签合同时有必要考虑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主体资格方面应当查看一下对方
605 2022.05.27 -
01:18
租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注意以下细节:首先要写清楚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址和所租赁的房屋地理位置、大小面积、数量、房屋内设施、设备以及现状等。其次要写清楚租赁的期限、租金和押金数额、以及租金的付款方式和期限。要写清楚租赁期间
1,41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