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34条是怎么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随意倾倒餐厨垃圾的,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长沙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情节严重的,将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
2020.04.25 992 -
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上海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内容如下: 1、四分类标准:确定“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名称及具体表述。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
2020.09.29 659 -
定时定点投放垃圾管理办法
一、垃圾收集时间: (一)居民区、开放式小区:垃圾投放时段为早上7:00-9: 00,晚上6:30-9:00; (二)沿街(路)住户、宾馆、酒店、商铺、餐饮业:垃圾投放时段为早上7:00-9: 00,晚上6:30-8:30。; 二、垃圾收集
2020.09.04 1,043
-
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1条
为防止餐厨垃圾对环境造成污染,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体健康,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09-11 15,340 -
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如何?
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2022-09-05 15,340 -
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是如何规定的?
市、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
2022-09-05 15,340 -
西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有什么内容?
XX(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2022-09-11 15,340
-
01:03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每个地区的实施时间是不一样的。浙江省垃圾分类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5月1日。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可知,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易
3,221 2022.04.12 -
01:09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如下:本市建成区、城区所属建制镇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部队、企业、个体经营者、居民户、暂住人口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三县一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方式和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制定。根据
5,311 2022.05.11 -
01:04
个人偷倒工业垃圾怎样处罚
偷倒工业垃圾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可能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偷倒工业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可以由当地的环保部门和检察机
5,39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