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男女终分手起诉法院索补偿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各自离婚的李某和辛某惺惺相惜,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二人在同居三年后终因感情不和闹起了分手,同时也为一万元的“补偿费”打起了官司。日前,辽宁省丹东市XX区人民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判决驳回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2002年,在一次同学聚会时,已经离异的李某遇到了20多年不见的初中同学辛某,闲聊中得知辛某也是离婚后独自生活。当辛某提出二人共同生活时,李某没有表示反对。不久,李某就搬到了辛某所有的住房开始了同居生活。同居后的前两年,双方倒也相安无事,经济上除他们自己开销外,各自承担着原配婚生子女的抚养费。可随着双方子女先后上了中学,子女抚育的负担越来越大,他们的生活开始紧张起来,孩子频频上门要钱、原配要求为孩子追加抚育费,他们同居的秘密也不断地被披露,同居时的温馨与宁静已被打破,双方常常借故争吵。到2005年6月,同居关系再也维持不下去了,二人决定散伙。但女方李某觉得吃亏,与人同居三年,不但什么也没得到,还花掉了同居时随身带去的1万多元钱。为此,李某要求男方辛某给点补偿。双方经过多次协商,辛某同意补偿1万元。但辛某当时手头没有钱,便出具了一个欠条。同居关系解除后,辛某一直未能给付这1万元补偿。为此,李某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辛某支付补偿费。在案件庭审中,双方也都承认这1万多元钱确实是在共同生活中花掉了,确实不存在谁欠谁钱的事。法院认为,所谓的欠款实际为两人同居生活的共同消费,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不可以索要赔偿。理由: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属于个人经济纠纷,只能民事调解。如果一方愿意给予另外一方经济上补偿以达到分手目的的,法律并不禁止,这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以金钱的交付为准。给不给分手费完全出于自愿情形。分手费作为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的约定或承诺,当然有其显著的法律特征:①、分手费是基于男女双方民事法律行为而产生。该行为显然是男女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它符合《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即“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双方约定或一方自愿给付分手费的行为应当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三个条件即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首先,在现代社会,能建立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均系成年人,都有独立判断是非的能力,无疑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给付对方分手费完全出于自愿,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任何因素的影响,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目的而实施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最后,男女双方约定自愿给付分手费,是当事人对个人私有财产的处分,显然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②、分手费成立要求有男女双方的合意。即不仅需要给付分手费一方愿意将其财产无偿给付对方的意思表示,还要有接受分手费一方愿意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分手费不能成立。③、分手费是单务的、无偿的。一般情况下,给付分手费一方负有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则仅享有接受分手费的权利,并不承担其他义务。按照男女双方约定,给付分手费一方给付分手费是没有对价给付条件的,接受分手费一方取得分手费无须支付对价。分手费这一无对价给付的性质,是以男女双方明确一致的意思表示为根据的。
一般不能获得补偿,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属于个人经济纠纷,只能民事调解。如果一方愿意给予另外一方经济上补偿以达到分手目的的,法律并不禁止,这属于一种赠与行为,以金钱的交付为准。给不给分手费完全出于自愿情形。
-
索要分手费算不算敲诈勒索,男方自愿补偿
是否属于敲诈要看索要时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如果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索要分手费则会构成敲诈勒索。所谓威胁和要挟,是指通过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精神上的强制,使其在心理上造成恐惧,产生压力。
2020.03.10 98
-
同居男女终分手 起诉法院索补偿
各自离婚的李某和辛某惺惺相惜,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二人在同居三年后终因感情不和闹起了分手,同时也为一万元的“补偿费”打起了官司。日前,辽宁省丹东市XX区人民法院认定原、被告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判
2021-01-27 15,340 -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在分居两年后起诉到法院起诉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果
2022-04-06 15,340 -
男子与已婚女子同居后分手, 后索要分手补偿, 重婚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你好重婚罪如何认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2022-03-18 15,340 -
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在分居两年后起诉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判离婚吗
从你所述,可以起诉离婚。双方最好先好好协商下,要是能和好就没有离婚的必要的。协议离婚与起诉离婚是离婚的两种方式,如果你们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很是关键,要是能对小孩、财产以及你们的债务问题等协
2022-01-07 15,340
-
00:54
男女自愿同居属于违法吗
男女自愿同居不属于违法。如果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属于违法行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同居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不论其是否自愿。如果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破坏军婚罪,属于违法犯罪
4,554 2022.05.11 -
01:15
男女未婚同居生子违法吗
男女未婚同居生子不属于违法。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有以下三点: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
622 2022.06.15 -
01:06
离婚男方需补偿女方吗
我国法律目前没有规定男方在离婚时一定要给予女方补偿。但是,如果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为照料老人、抚育子女和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有权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由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
3,62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