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我不签字能放车吗,怎么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方全责本人不签字的能放车。车辆完成了检验、鉴定后,即使不签字也可以放行被扣车辆。受害人不签字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按程序办事,同样可以放行车辆。根据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对方全责本人不签字的能放车。车辆完成了检验、鉴定后,即使不签字也可以放行被扣车辆。受害人不签字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按程序办事,同样可以放行车辆。根据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我全责,对方不签字大概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能够提车。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如果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说明取证和鉴定都已经完成,不需要对机动车作进一步鉴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扣留车辆返还当事人。
-
我全责 对方不签字几天能提车?
自己全责,对方不签字大概一个礼拜的时间就能够提车。 一、交警应按程序将事故认定书送达,对方不签字不影响按程序提车。如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说明取证和鉴定都已经完成,不需要对机动车作进一步鉴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扣留车辆返还当事人。 道
2021.08.13 85 -
我全责对方不签字几天能提车
三天内对方没有对责任认定书提出异议的话,就可以提车了。对方签字和不签字你都可以提车的,这个签字和提车没关系,不是一回事。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的第3个工作日你就可以把车提走了。这3天是给对方预留的提出财产保全的时间,要是没提出参禅保全,到了3
2020.02.19 1,476
-
对方全责我不签字能放车吗
对方全责本人不签字的能放车。车辆完成了检验、鉴定后,即使不签字也可以放行被扣车辆。受害人不签字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按程序办事,同样可以放行车辆。根据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
2023-02-06 15,340 -
对方全责不签字能放车吗
对方全责本人不签字的能放车。车辆完成了检验、鉴定后,即使不签字也可以放行被扣车辆。受害人不签字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按程序办事,同样可以放行车辆。根据规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
2023-08-10 15,340 -
对方全责自己不签字能放车吗
车辆完成了检验、鉴定后,即可以放行被扣车辆。受害人不签字(或不同意)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按程序办事,同样可以放行车辆。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对事故车辆进行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审理后可以继续扣押车辆。
2022-05-26 15,340 -
我全责对方不签字几天能提车,怎么规定
当事人全责对方不签字的,只要取证和鉴定等完成,当事人就可以提车,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2023-06-14 15,340
-
01:33
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能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签字一般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的确认。 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法:一是直接送达,即为由当事的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给当事
1,613 2022.04.17 -
00:55
撞车了我方全责怎么赔
撞车方全责的,需要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
6,603 2022.04.17 -
01:23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不赔怎么办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不赔,可以起诉对方和对方投保车险的保险公司。此类案件只要证据材料齐全,程序相对简单。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的材料包括:1、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单,这些材料交警在处理事故时都有保存,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复印。2、交警部门出具
5,37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