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针对债务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如何有效解决?

针对债务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如何有效解决?

2024-11-30 15:0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1-30回复

专业分析:

执行程序包括以下方式: 1. 查询、冻结、划拨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 扣留、提取申请被执行人的收入; 3. 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申请被执行人的财产; 4. 搜查申请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 强制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是指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故意实施的扰乱行政诉讼秩序、妨害行政诉讼正常进行的各类违法行为。“诉讼参与人”不同于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是指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等以自己的名义或者接受他人委托参加诉讼的人。诉讼参与人,则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所有参与诉讼活动的人,除了诉讼参加人,还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等。“其他人”,是指并未参与诉讼活动,但关心诉讼活动进行的人,例如在法庭旁听的普通公民、记者等。对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保障行政诉讼的顺利进行。构成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一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实施。行政诉讼过程,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执行程序。在行政诉讼开始前或者结束后实施的违法行为,例如在起诉前或者执行完毕后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行为,不属于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有主观上的故意。过失行为不构成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三是客观上妨害了行政诉讼的正常进行。只有妨害诉讼的意图而未实施的,不构成妨害诉讼的行为。1.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根据规定,只有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才构成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有义务协助调查的人主要是保存、管理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证书、病历、录像等证明材料的单位,以及掌握证据或者了解案情的个人等。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主要是掌管、持有、使用执行标的物的单位或者个人,例如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证据指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证据对行政诉讼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缺乏关键证据,案件事实就无法查清。证明材料既包括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也包括证明与案件审理有关的事实、身份、资格等情况的材料。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属于典型的妨害行政诉讼行为。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即妨害作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指使、贿买、胁迫的方式促使他人作伪证,二是通过威胁、阻止的方式,妨碍证人作证。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在执行程序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其相关财产,以保证判决、裁定的执行。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任何人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5.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实践中,行政机关为达到让原告撤诉的目的,采取欺骗、胁迫等种种非法手段,使得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撤诉。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告的诉讼权利,而且不利于依法解决行政争议。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这类行为的主要目的是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使行政诉讼无法正常进行。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无理取闹,故意制造混乱,阻碍法庭审理,甚至冲击法庭,被称为“闹庭”。“闹庭”等行为严重损害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权威,必须予以制止和制裁。7.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这类行为主要是出于阻止调查和执行、打击报复等目的而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等有关的个人实施侵害。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训诫,是指以口头方式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错误,并责令其不得再犯。训诫是规定的最轻的强制措施。责令具结悔过,是指命令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悔过书,以书面的方式承认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犯同样错误。罚款,是指命令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属于对行为人财产的剥夺。而拘留,属于对行为人一段时间内人身自由的剥夺,是人民法院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适用于妨害行政诉讼情节较轻的行为,而罚款和拘留只适用于情节较重的行为。由于涉及对行为人财产和人身自由的剥夺,人民法院采取罚款和拘留的强制措施,必须慎重。因此,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此外,刑法对妨害诉讼构成犯罪的行为也规定了刑事责任。例如刑法第307条规定了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述罪的,从重处罚。第308条规定了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309条规定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第314条规定了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在以往的行政诉讼实践中,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一般只处罚其具体工作人员,而在幕后决策、指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往往逃脱处罚。针对这一问题,借鉴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有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 (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三)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 (五)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 (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对人民法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拘留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陈志荣律师

北京盈科(常熟)律师事务所

解决企业债权债务纠纷的主要措施主如下:和解,商业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相互理解的基础上,直接协商或邀请第三人调解解决纠纷;调解,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仲裁;诉讼;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督程序和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支付金钱或者证券的法律文书。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有什么?针对谁?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有什么?针对谁?

    我是一个有20年经验的法官,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6.19 29
  • 如何解释行政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
    如何解释行政强制措施与强制执行

    (1)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后者是以可能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为前提。 (2)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目的在于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在于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或事件的发生或

    2024.05.06 15
  • 行政强制措施间接执行性强制措施有哪几种
    行政强制措施间接执行性强制措施有哪几种

    (一)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法律通常应在下列情况下授予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立即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下,非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对他人的安全构成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三是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

    2024.05.23 43
专业问答更多>>
  • 针对抚养费判决的强制执行措施探讨

    在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当事人通常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和民事制裁决定书,可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直接执行。这意味着,

    2024-11-08 15,340
  • 针对银行卡的强制执行冻结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采取以下九种强制执行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

    2024-11-06 15,340
  • 民事判决的强制执行都有哪些措施

    法院强制执行,可以采取的措施: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

    2022-10-15 15,340
  • 针对逾期滞纳金的强制执行措施

    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照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2.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

    2024-11-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01:11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46,688 2022.04.15
  •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01:32
    公安机关强制措施有哪些

    公安机关可执行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 1、拘传。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并接受以上部门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

    3,672 2022.05.11
  • 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 00:57
    交警强制措施怎么解除

    交警强制措施,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进行解除处理。但是当事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和证据。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由交警部门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可以解除之前的强制措施,具体的情况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

    1,928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