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几种,法律有哪些规定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几种,法律有哪些规定

2023-12-07 19:0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2-07回复

专业分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律师普法更多>>
  • 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象有下列六种:情节明显纤细、危害不大,不认为是违法的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清除赏罚的;依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撤回通知的;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其他法律规定不被清查刑事责任的。我国刑事

    2020.01.19 190
  •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几种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几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免予处罚的情形。

    2020.03.06 202
  •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几种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几种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

    2020.07.17 204
专业问答更多>>
  • 刑事责任不予追究有哪几种情形?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

    2022-06-28 15,340
  •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几种

    1、《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

    2022-06-25 15,340
  • 不予追究的刑事责任情形有哪几种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

    2022-06-08 15,340
  •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几种?

    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识犯罪的。 2、经特赦令赦免的。 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依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

    2021-06-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哪几种 01:09
    不适用死刑情形有哪几种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以下: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适用死刑的; 2、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

    6,309 2022.10.12
  •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01:02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1,569 2022.04.15
  •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有哪几种 01:38
    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有哪几种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五种: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定金罚则。其中,继续履行是指当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时,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另外,补救措施有多种

    1,728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