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死囚执行现场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呢

死囚执行现场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呢

2022-07-31 16:0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31回复

专业分析:

1、判处死刑有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中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2、而死缓的执行有以下四种情形:《刑法》第50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执行过程中,案件当事人或利益相关的案外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监外执行相关规定是: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律师普法更多>>
  • 执行期限的相关规定
    执行期限的相关规定

    执行期限的规定是,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2020.01.10 137
  • 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

    2020.03.01 122
  • 死刑犯是怎么执行的现场
    死刑犯是怎么执行的现场

    死刑应当以开枪或者注射的方式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指派检察官临场监督,检察人员应当予以协助,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提供有关情况。根据需要可以进行拍照、录像,检查罪犯是否确已死亡,并填写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笔录。

    2020.06.22 260
专业问答更多>>
  • 法院执行死刑现场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呢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执行死刑的这一法定期限必须得到严格遵守,不得借故延期执行。 下级人民法

    2022-07-28 15,340
  • 死缓后执行死刑的事件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呢

    2006年前后全国有名的刘涌涉黑案非常典型。你可以在网上查阅一下有关材料和案件事实。开始由中级法院判决死刑,省高院改判为死缓,但最后由最高法院用再审程序重新判决为死刑立即执行。

    2022-07-27 15,340
  • 法院强行执行多少钱的,相关的规定是哪些的呢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

    2022-07-28 15,340
  • 强制执行法的相关措施规定是哪些,执行规定是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022-07-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现在死刑犯是怎么执行的 01:02
    现在死刑犯是怎么执行的

    死刑,也可以称为“处决、极刑或者生命刑”;指的是行刑者在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情况下,结束一个死刑犯的生命。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的死刑犯执行方式主要采用注射或者枪决等方法,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该在指定的羁押场

    24,058 2022.04.12
  • 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01:30
    竞业限制的相关规定

    竞业限制,指的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特殊种类的劳动者不能到与原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我国法律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主要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

    4,388 2022.04.15
  •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00:50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哪些

    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有: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3、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

    7,951 2022.05.13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