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房屋质量问题鉴定流程如果在诉讼外单方或与房地产开发商共同向鉴定机构或房屋质量监督站提出鉴定申请,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明确鉴定内容,选择司法鉴定机构,由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房屋质量问题鉴定流程是按照诉讼过程的不同来进行鉴定的。在诉讼的过程之外的,应当向房屋质量监督站提出鉴定申请,配合鉴定机构鉴定,最后由专业的机构给出鉴定结果。在诉讼过程之外的,应该是申请司法鉴定,最后由鉴定机构给出结论。
房屋质量问题鉴定必须找到专业的房屋评估机构。消费者必须找到专业的房屋评估机构,也就是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否则政府不承认。涉及房屋各方面的检测费用基本在1000元以上。
-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流程是先由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书写起诉状,提交身份证明、购房合同、产权证、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等证据给法院,依法进行诉讼。
2020.10.08 191 -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从开发商处直接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其问题不大,经过修复后仍可居住使用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修复,如果对方拒绝,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维修义务。但是,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居住,可以先与开
2020.10.09 131 -
房屋质量问题如何鉴定
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微裂缝,非常微小的倾斜,如果这些瑕疵在工程建设标准容许的范围内,则不构成质量问题,购房者
2020.08.21 261
-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流程是先由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达不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书写起诉状,提交身份证明、购房合同、产权证、房屋质量问题的照片等证据给法院,依法进行诉讼。
2021-12-28 15,340 -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房屋质量问题的索赔流程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种情况,如果直接从开发商处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果问题不大,修复后仍可居住使用,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修复。如果对方拒绝
2021-11-01 15,340 -
房屋质量问题起诉的流程
1、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
2022-05-04 15,340 -
房屋质量问题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种情况,如果是从开发商处直接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果其问题不大,经过修复后仍可居住使用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相应的修复,如果对方拒绝,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维修义务。但是,如果房屋存在严
2021-10-02 15,340
-
00:50
有关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购房者往往第一时间会想到退房退款。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质量问题都可以退房。当房屋的质量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那么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当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时候,购房人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赔
1,395 2022.04.17 -
00:54
新房质量问题怎么办
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如果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那么可以拒绝收房,并且一定要做好记录,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通过拍照的方式来记录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地方。其次,购房者可以查看购房合同之中关于房屋交付质量标准的约定,以及关于退房的约定。如果合
1,92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