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原文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内容如下:劳动者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主要规定了触犯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及情节较重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和相应的罚款。
-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已被废止,原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1.01.02 531 -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有什么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
2020.09.07 624 -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为如果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知道该约定的第三人只能要求欠债的夫或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偿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偿还。现规定在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
2021.04.09 457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文件规定
在经营和服务活动中产生计量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检定。争议处理期间,当事人不得改变与争议有关的计量器具技术状态和贸易量值。
2022-09-09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是什么?
违反本办法规定,实行强制检定或者重点监管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使用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每件计量器具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或者
2022-09-10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有什么新规定?
违反本办法规定,实行强制检定或者重点监管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使用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每件计量器具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或者
2022-09-09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重点用能单位除遵守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做好能源计量工作:(一)加强计量管理体系建设,通过计量保证确认或者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二)配备从事能源计量的专业人员,通过专业知识培训并持证上
2022-09-10 15,340
-
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354 2022.04.17 -
01:01
质量监督手续谁办理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法定程序,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
3,474 2022.04.17 -
01:1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42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