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51条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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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同法51条和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是指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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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51条和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规定
合同法现在已经失效,原51条规定的是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在经权利人追认后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规定的则是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该部分标的物,并可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
2021.01.08 146 -
破坏城市绿化如何处罚
1、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2、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
2020.06.21 1,728 -
破坏城市绿化处罚标准
破坏城市绿化的,对此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一般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行为人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如果造成了损失,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依法
2020.02.01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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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51条什么内容?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山林保护专项规划或者绿线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撤销改变的有关文件,并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022-09-15 15,340 -
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51条内容有什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山林保护专项规划或者绿线的,由市、县(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报市、县(市)人民政府撤销改变的有关文件,并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2022-09-20 15,340 -
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51条规定如何?
违反本条例规定,保护管理责任人未按照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实施保护管理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022-09-14 15,340 -
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51条什么内容?
违反本条例规定,保护管理责任人未按照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实施保护管理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022-09-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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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IPO上市名词解释IPO全称Initial Public Offering,中文是首次公开募股。具体是指:某公司,包括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有限责任公司IPO后,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对应于一级市场,大部分公开发行股票由
1,675 2022.04.15 -
01:15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可退市: 1、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决议不再在交易所进行任何交易; 2、公司向所有股东发起回购全部股份,或者是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的
8,188 2022.04.15 -
01:15
2021南昌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1南昌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1、一级医疗机构80%; 2、二级医疗机构70%; 3、三级医疗机构60%; 4、因病情需要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的,需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批准同意转诊的,省内的可按就诊医院相应级别报销比例报销,省
6,434 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