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384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020.02.29 115 -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挪用公款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020.02.24 191 -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
2020.05.07 108
-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的规定是: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本罪主体是恃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2022-06-09 15,340 -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023-01-14 15,340 -
挪用公款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呢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
2022-11-14 15,340 -
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二)本罪的主体是
2022-05-20 15,340
-
01:56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挪用公款罪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12,857 2022.10.03 -
01:32
犯挪用公款罪要判多少年
挪用公款罪是中国当前社会较为常见的一种经济犯罪行为,它具有比较恶劣的社会影响;一般指的是国家或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捷,挪用公款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一般依据具体挪用公款金额进行一些判决: 1、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人民法院一般
623 2022.04.17 -
00:54
挪用公款如何定罪
挪用公款罪的判刑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
1,28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