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合同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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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在有些情况下,变更合同需要经过特殊程序。如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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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包括:1、在合同内容中存在意思表示不明确的地方;2、合同缺少一些有效要件时,若当事人没有意见,可以将合同视为有效合同;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可以选择是否变更或撤销合同;4、在当事人变更后,合同可以重新生效。
合同变更协议的特点有:合同变更通常是当事人协商的结果,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合同变更只是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主体保持不变;合同变更只是对原合同关系的内容进行一些修改和补充,而不是对合同关系的全部变更;合同的变更只能发生在合同成立后未完全履行之前;合同变更是为合同增加新内容或改变合同的某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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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和变更合同有哪些特点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是: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无异议,则可以正常履行,视为有效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
2021.03.18 120 -
我国合同变更协议的有哪些特点?
在我国合同变更协议的特征有: 1、前提特定,即能够变更的合同,必须为合法存续的合同; 2、形式不特定,即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变更合同,但另有约定或规定的除外; 3、变更的内容约定必须明确的,否则推定为未变更; 4、其他特征。
2021.02.22 128 -
可变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有下列特征: 1、订立合同时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2、在提出变更或撤销前,合同已经成立,但欠缺某些对社会,对他人无影响的有效要件;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一方对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有选择权; 4、经当事人变更符合生效条件的,合同自变更协议达
2021.02.02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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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
2021-04-06 15,340 -
可撤销变更的合同哪些特点
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的特点(1)合同的撤销或变更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撤销或变更。(2)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属于相对无效的合同。(3)可撤销的合同一经撤销,合同当事人之间便消灭合同关系,这一效力追溯到合
2022-11-01 15,340 -
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的特点 (1)合同的撤销或变更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撤销或变更。 (2)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属于相对无效的合同。 (3)可撤销的合同一经撤销,合同当事人之间便消灭合同关系,这一效力追
2023-06-12 15,340 -
劳动合同变更具有哪些特点?
(1)条件性。劳动合同不能随意变更,只有当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中一定条款的履行成为不可能、不必要或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情况下,劳动合同才进行变更。 (2)时限性。变更劳
2023-06-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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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原因有哪些
在我国合同变更的原因,就包括了双方协议变更以及法律赋予其中一方或者双方,单方面变更合同的权利。协议变更就是指,因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而变更合同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随时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只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合意
1,37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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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变更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这里说的变更行为既包括变更合同内容,也包括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说,合同变更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变更。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另外,对于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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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的特点有哪些
探视权,通常指的是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的与其未成年子女联系、探望、会面、交往和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行使探视权利的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当协议不成时,一般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的特点有: 1、探视权的权利主体是针对夫妻
49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