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6条规定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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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如下: 一、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二、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以本办法第九条确定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三、企业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可以代扣工资: (一)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按法院判决、裁定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1、规定了企业支付工资给员工应当通过正规的银行进行工资发放,并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将工资划入职工的账户。2、规定了企业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给职工。即使遇到法定节假日也不可以推迟,应提前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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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吉林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对不能搬迁的房屋、建筑物的补偿,要按厂房的价格给予补偿;2、对厂房内不能搬迁的设备、设施,依照收据,作折旧处理补偿;3、对机器、设备搬迁和运输费用的补偿;4、对于积极搬迁的工厂会给予一定的奖励费用。国家最新拆
2022.04.16 545 -
行政处罚法第6条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2020.01.26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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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30条规定原文内容?
建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治理、联合检查、联合办案机制,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2022-09-08 15,340 -
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原文内容?
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工资。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约定人工费数额
2022-09-08 15,340 -
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原文内容?
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划拨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工资。建设单位已经拨付工程款,但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拨付给分包企业导致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
2022-09-08 15,340 -
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原文内容?
施工总承包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开设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2-09-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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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8,96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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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判十年以上去哪个监狱在吉林市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犯人要送去镇赉,小白山监狱是六年以下有期徒刑犯人关押的地方。刑事案件分为一般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特别严重刑事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目标金额的大小,涉案财物数额是否重大; 2、影响是否显著;
5,948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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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怎么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企业怎么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典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也就是说,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预先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才能保证合同真实有效。企业要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需要注意以下要点:1、首先要审核合同内
55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