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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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未到法定婚龄的;不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属于法律禁止的结婚情形;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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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
2020.12.26 1,695 -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诉讼
2021.03.08 88 -
申请离婚不予受理的情形列举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2020.08.03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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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1,离婚时尚未取得房本即夫妻一方婚前出了部分房款,婚后继续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一般司法实践认定为,没有房本先住着,有了房本另行起诉 2,房本有第三人名字司法实践: 1,
2021-07-09 15,340 -
离婚案件财产不予处理的情形有哪些
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2022-07-28 15,340 -
房产纠纷不予受理的情形
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有关起诉条件的属于历史遗留的落实政策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分合等引起的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均不属
2022-02-03 15,340 -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
2022-03-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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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父母赠予的房产如何分配
父母赠与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要如何分配需要分情况来讨论。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双方登记结婚之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而出资的话,这一项出资就应当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换句话说,在离婚的时候,对方就无权请求分割这一项房
1,195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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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赠予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后赠与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不一定需要进行分配。这主要因为婚后接受赠与得来的房产,可能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也可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只有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才需要进行分配或者分割。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
1,38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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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如何赠予
在离婚过程中,也可以进行房产的赠与。但是需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来做出不同的判断。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想要实现财产的赠与,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才能够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换句话说,想要赠与给其中一方或者第三方夫妻共有财产的话,应当先签署房产
1,14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