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第一条的解释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条例第一条的解释

2022-09-15 09:2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5回复

专业分析: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律师普法更多>>
  • 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条例
    公职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条例

    国家公职人员违反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违法生育的,除接受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和处理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得接受当地党委政府出台的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规定受到党纪和政纪的处理,处理结果,很可能就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20.02.01 741
  • 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解释
    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解释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解释如下: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

    2021.12.12 10,157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解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解释

    本条是关于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又称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对这些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保留劳动关系。也就是讲,除这些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死亡外,用人单位不得与这些职工终止劳动关

    2020.01.11 1,241
专业问答更多>>
  •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提高人口素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22-09-05 15,340
  •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3条

    统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和年度人口变动情况的抽样调查,核定、管理、公布人口统计资料,对人口统计数据进行分析。

    2022-09-11 15,340
  •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3条

    实行并接受计划技术服务指导的育龄夫妻,可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孕情检查、宫内节育器的放取和检查、人工终止妊娠术、输卵(精)管结扎术等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所需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农村村民由各级财政

    2022-09-12 15,340
  •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4条

    因节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经县级以上技术鉴定机构确认,由施术单位予以及时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患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生活补贴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2022-09-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与刑法的区别 01:00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与刑法的区别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该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

    4,871 2022.04.17
  •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 01:03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

    垃圾分类条例实施时间,每个地区的实施时间是不一样的。浙江省垃圾分类条例的实施时间为2021年5月1日。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可知,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易

    3,208 2022.04.12
  •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01:06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

    欠条与借条的区别有以下两点: 1、两者的性质不相同 欠条和借条两者所形成的是原因不同,欠条可能是因为租赁、买卖、利息等等原因产生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 2、欠条与借条诉讼时效不相同 借条的诉讼时效,针对已约定还款期限,其诉讼时效从还款期

    12,736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