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义务教育内容
侵占、破坏学校的校舍、场地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9-29 15,340 -
四川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
教师违反本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解聘;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
2022-10-04 15,340 -
四川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第6条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督导评估和监测制度,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和学校的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并将督导报告向
2022-09-29 15,340 -
四川省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第10条内容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及儿童、少年的证明,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区对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022-10-02 15,340
-
01:04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制定。由国务院于2001年6月20日发布并实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婴保健服务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应当遵守母婴保健法和该办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母婴保健工作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
3,373 2022.04.17 -
01:07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作为与《社区矫正法》同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
3,699 2022.04.17 -
00:58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怎么处理
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处理如下: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相关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4,79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