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举证的相关规定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举证的相关规定

2024-12-24 14:2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2-24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变更、解除、终止,主张这些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当事人将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这些变更或解除的事实。而对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则由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此外,用人单位将负责证明工资的发放和金额,入职和离职的时间,以及其他相关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这些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关于双重劳动关系的争议的处理是: 1.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 2.不得再为职工办理挂名手续; 3.解决好两不职工的劳动关系; 4.加强对学习、培训人员的管理; 5.彻底清理外出劳务人员; 6.取消外借,建立合理流动制度。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争议工资的证据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律师普法更多>>
  • 相关情形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的情形
    相关情形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的情形

    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的情形:因追索工资、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且数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十二倍而产生的争议;以及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而发生的争议。

    2022.12.26 129
  • 关于劳动争议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关于劳动争议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劳动争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在劳动纠纷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确定的,但劳动纠纷又适用特殊的举证责任,也就是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举证。

    2020.05.09 144
  •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是怎样的
    关于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主体的确定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的原告,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可能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的被告,是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因劳动争议另一方起诉,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

    2020.12.18 128
专业问答更多>>
  • 关于劳动争议中企业举证责任

    劳动争议诉讼中企业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如下: (一)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二)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三)用人单位

    2022-11-14 15,340
  • 关于劳动仲裁申请延期劳动争议举证

    1、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1)众所周知的事实;(2)自然规律及定理;(3)根据法律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所确认的事实;(5)

    2023-03-23 15,340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争议处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022-03-23 15,340
  • 劳动法中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 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 (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 (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

    2022-03-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有哪些相关规定 01:18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有哪些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

    2,355 2022.12.11
  •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00:59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593 2022.04.17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01:33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652 2023.07.10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